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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邮箱地址:15651725913@qq.com
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只要符合条件,都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并不是只要申请了就会批准,你得了解什么时候申请取保候审最容易,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规定。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时候申请取保候审最容易
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的,在批准逮捕之前申请往往更容易成功。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之后,在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这个问题上,侦查机关接着往往就是呈请批准逮捕。
符合逮捕条件,但是存在特定事由,比如犯罪嫌疑人怀孕等情况的,侦查机关一般会主动决定取保候审,但是一些介乎于逮捕和不逮捕之间的案子,侦查机关一般倾向于呈请逮捕。
一旦逮捕申请被批准,再以不符合逮捕条件为由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的机率就很低了,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同意取保候审等于变相承认批准逮捕的决定是错误的。
所以一旦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比如刑期可能较低,证据可能不足的情形的,一定要尽快申请取保候审。
在批准逮捕决定下来前,律师尚不能单独申请取保候审,故可以协助犯罪嫌疑人家属并以家属的名义申请。
所以,从抓紧时间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这个角度看,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刑事律师介入的时间越早越有利。
二、刑事责任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规定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相应的批准机关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关于什么时候申请取保候审最容易的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犯罪嫌疑人一般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是最容易的,但前提是你得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或者您身边有人被卷入刑事诉讼,可以委托律师其处理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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