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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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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刑事案件的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话,可以提出申请再审,此时就要留意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申请再审期限以及再审程序了。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详细介绍,请大家阅读。
一、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对刑事案件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再审诉讼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要求再审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二、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期限是多久
当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
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的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准备好申请再审诉讼状、原生效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等,而且还应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提出。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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