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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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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一年有期徒刑能不能适用减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执行机关可以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那么,一年有期徒刑能不能适用减刑?减刑的程序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一年有期徒刑能不能适用减刑

  1、犯罪分子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符合减刑条件的,监狱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符合减刑条件的,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定是否准许减刑。

  2、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得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

  二、减刑的程序是什么

  减刑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负责考察的公安派出所会同罪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1)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一年有期徒刑能不能适用减刑的内容介绍,根据上文可知,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只要符合减刑条件,执行机关也是可以为其提出减刑建议的。上文还介绍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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